說到蘇東坡的政敵,最難措辭的莫過于王安石了,然而事實上又絕對無法回避王安石,因為兩人不但分屬兩個政治營壘,又是上下級關系,而且彼此之間還有糾纏不清的私人恩怨。王安石去世后,中書舍人蘇軾為其撰《王安石贈太傅》的"制詞",足見關系的不一般。 東坡一入仕途就陷入了新舊黨爭,他的父親和弟弟、他敬愛▼
王安石(1021年12月18日--1086年5月21日),字介甫,晚號半山,謚號“文”,世稱王文公,自號臨川先生,晚年封荊國公,世稱臨川先生又稱王荊公,江西臨川延壽鄉(今東鄉縣黎圩鎮上池村)人,中國杰出的政治家、文學家、思想家、改革家。王安石變法對北宋后期社會經濟產生很深的影響,已具備近代變革的特點,王安石以“天變▼
慶歷二年(公元1042年),王安石以進士第四名及第,歷任簽書淮南(江蘇省揚州市)節度判官廳公事、知鄞縣(今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)事、舒州(今安徽省安慶市)通判,旋又外調提點江南東路刑獄公事[江西、安徽一帶],江寧知府(江蘇省南京市)。多年的地方官經歷,王安石認為宋朝所面臨的危局是“內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,外則不能無懼于▼
王安石出身于臨江軍(今江西樟樹),生活在地方官家庭,自幼聰穎,讀書過目不忘。而且他從小隨父宦游南北各地,更增加了社會閱歷,開闊了眼界,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艱辛,對宋王朝“積弱”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認識,青年時期便立下了“矯世變俗”之志。在他進入仕途地方官吏時,能夠關心民生疾苦,多次上書建議興利除弊,減輕人民負擔。由于較▼
公元1067年宋神宗繼位,起用王安石為江寧知府,旋即詔為翰林學士兼侍講,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、經濟危機以及遼、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,1068年,神宗召王安石“越次入對”,王安石即上書主張變法。次年任參知政事,主持變法。為指導變法的實施,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,物色了一批擁護變法的官員參與制訂新法。 1070年王▼
《宋史》評價 《宋史·論》曰:朱熹嘗論安石“以文章節行高一世,而尤以道德經濟為己任。被遇神宗,致位宰相,世方仰其有為,庶幾復見二帝三王之盛。而安石乃汲汲以財利兵革為先務,引用兇邪,排擯忠直,躁迫強戾,使天下之人,囂然喪其樂生之心。卒之群奸嗣虐,流毒四海,至于崇寧、宣和之際,而禍亂極矣?!贝颂煜轮砸?。昔神宗欲▼
醞釀變法 熙寧元年(公元1068年),新即位的宋神宗問王安石:“當今治國之道,當以何為先?”王安石答:“以擇術為始?!蔽鯇幎?,宋神宗問王安石:“不知卿所施設,以何為先?”王安石答:“變風俗,立法度,方今所急也。凡欲美風俗,在長君子,消小人,以禮義廉恥由君子出故也”。熙寧二年(1069)二月,王安石開始推行新法▼
慶歷二年登楊寘榜進士第四名,先后任簽書淮南東路(治所在今江蘇揚州)節度判官公事、鄞縣(今浙江寧波鄞州區)知縣。舒州(今安徽安慶)通判、江南東路(在今江浙一帶)刑獄。治平四年(1067(丁未年))神宗初即位,詔安石知江寧府,旋召為翰林學士。熙寧二年(1069)提為參知政事,從熙寧三年起,兩度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,推行新▼
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 王安石不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,同時也是一位卓越的文學家。他為了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,把文學創作和政治活動密切地聯系起來,強調文學的作用首先在于為社會服務,強調文章的現實功能和社會效果,主張文道合一。他的散文大致貫徹了他的文學主張,所作多為有關政令教化、適于世用之文。他反對西昆派楊億、劉▼
皇祐三年(1051),任舒州通判,頗有政績。宰相文彥博推薦他為群牧判官,先仕常州知州,后出任江東刑獄提典。嘉祐三年(1058)任度支判官時,向宋仁宗上萬言書,對官制、科舉以及奢靡無節的頹敗風氣作了深刻的揭露,請求改革政治,加強邊防,提出了“收天下之財,以供天下之費”的理財原則,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視。不久朝廷任命他入▼
宋真宗天禧五年辛酉(1021) 一歲 是年十一月十二日出生于臨江軍(今江西清江)。 仁宗天圣八年庚午(1030) 十歲 王益以殿中丞知韶州(今廣東韶關),王安石隨父至韶州。 明道二年癸酉(1033) 十三歲 王益回臨川母報喪,王安石隨行。 景祐三年丙子(1036) 十六歲 王益服滿赴京,王安石隨行。 景祐四年丁丑(▼